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税收征管,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新生欠税的发生,提高税收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及省局有关规定,经市局研究决定,现发布第01号欠税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
一、第01号欠税公告
二、第01号欠税公告统计表
二OO五年六月三十日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
济地税告字[2005](4)号
为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之规定,现对以下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第01号欠税公告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