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虚报零盈利和亏损,济南市国税局曾实施过针对所有零盈利和亏损企业的200元定额税。最近这项措施得到了修正,这得益于济南市国税局与市政府纠风办等部门联合建立的监督检查及情况分析制度。今年以来济南市国税局与这些部门共同开展检查、评议等活动7次,发现问题13项,提出的21条整改建议大都得到了迅速解决。
济南市国税局还与市纪委建立了工作汇报制度、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市公安局建立了税收执法评价制度,并建立了上下联动的“双查双究”机制,将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与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过错一体调查。通过体系化的监督、教育,今年以来济南市国税局有9名干部主动上交礼金及有价证券总计6.2万元。同时,济南市国税局还根据公安机关的建议,纠正执法程序、执法时限等方面的问题14项。上半年共查处内部干部私开完税票证、违规税务代理、值班失职、税务检查执法不严等案件4起,追究责任人13名,全系统共对52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今年济南市国税局根据总局《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办法〉的责任分工意见》,将全部要求逐项分解为6个方面、16大类、81项责任,对落实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并强化了巡视检查机制,计划在两年内对全部12个基层局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视一遍。